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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文機關 |
額敏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|
主題分類 |
政策類 |
有 效 性 |
現(xiàn)行有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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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 號 |
額政辦發(fā)〔2025〕12號 |
文件下載 |
公開日期 |
2025-8-25 |
關于公布喀拉也木勒巖畫建設控制地帶的通知
各鄉(xiāng)(鎮(zhèn)、場)人民政府(管委),政府各局、委、辦,縣直各單位:
為進一步加強對額敏縣境內(nèi)文物保護管理,繼承各民族優(yōu)秀的文化遺產(chǎn)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》及相關政策法規(guī)精神,經(jīng)額敏縣人民政府研究,在原已公布掌握的喀拉也木勒巖畫保護范圍基礎上外擴50米劃定為建設控制地帶,具體四至坐標如下:
西北方向:84°19′25.6133",46°46′17.6538"
東北方向:84°19′49.2246",46°46′18.0165"
東南方向:84°19′38.2693",46°45′57.1768"
西南方向:84°19′05.4857",46°45′58.1636"
各部門(單位)要堅持“保護為主、搶救第一、合理利用、加強管理”的文物保護方針,做好文物的保護與管理工作,嚴禁損毀破壞文物點,確保文物的真實性和完整性。
額敏縣人民政府辦公室
2025年8月20日
公安機關備案號:65420002000104
網(wǎng)站標識碼:6542210039